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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】清新这11台在学前路、龙苑路违停车辆大曝光!

时间: 2023-08-14 10:38   来源:本网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车辆违停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

每一位驾驶员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停车

清新交警将会持续对违停车辆进行曝光

目的在于纠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

在潜移默化中强化

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守法和文明意识

今天你有没有文明停车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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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
车牌号:粤RKF782
违停时间:8月2日10时55分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学前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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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
车牌号:粤ADD5427

违停时间:8月2日11时02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学前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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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
车牌号:粤R6Z230

违停时间:8月2日9时54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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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
车牌号:粤RCN586

违停时间:8月2日9时55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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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
车牌号:粤R43V23

违停时间:8月2日9时58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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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
车牌号:粤RFZ118

违停时间:8月2日9时59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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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
车牌号:粤REB375

违停时间:8月2日10时02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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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
车牌号:粤RYW501

违停时间:8月2日11时04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学前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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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
车牌号:粤RFZ933

违停时间:8月2日11时06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学前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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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
车牌号:粤RKX396

违停时间:8月2日15时50分
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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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
车牌号:粤R26J27
违停时间:8月2日15时51分
违停地点:清新区太和镇龙苑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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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

第六十三条

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在设有禁停标志、标线的路段,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、施工地段,不得停车;
(二)交叉路口、铁路道口、急弯路、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、桥梁、陡坡、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,不得停车;
(三)公共汽车站、急救站、加油站、消防栓或者消防队(站)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,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,不得停车;
(四)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;
(五)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,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,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,立即驶离;
(六)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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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新交警提醒大家

请规范停车

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
切勿贪图方便乱停乱放

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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